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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老同學,最近閃電的和交往七年的男朋友分手了。分手的原因,大致上我能理解又無法理解。因為如果有人問,我為什麼跟交往多年的男友分手,我也沒法說出確切的原因,只能說.....個性不合!認識太久.....之類的不明不白的話。
人和人在一起久了,謊言會愈來愈多還是愈來愈少?因為愛他(她),離不開他(她),所以雖然心癢難耐的在外尋花惹草,卻"好意"的不告訴他(她)?因為愛他(她),離不開他(她),明知對方的心思不在自己身上,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各過各的生活?因為愛他(她),離不開他(她),努力配合他(她)喜歡的方式,他(她)的作息時間,卻沒辦法簡單的說出"我愛他(她)?
我想,我會單身這麼久是有原因的。不只因為臉蛋不美,身材不好,講話大聲,動作粗魯。或許是因為我根本就不相信有人可以真心的愛另一個人。
我曾經以為我很愛一個人,但當時間和空間將我們愈扯愈遠,不再有甜言蜜語,不再有肌膚之親,那曾經以為是愛的東西,在他牽著另一個人的手時,既使努力的想愛,也只能選擇擦乾眼淚,面對現實了。
後來我歸咎出幾個結論:談戀愛,不一定要愛對方;結婚,也只是碰巧是"這個人",但不一定只能是"這個人";最重要的是,不是你(妳)努力的想愛他(她),他(她)就一定會愛你(妳),或者他(她)連讓你(妳)愛他(她)的機會都不給你(妳)。
不論"愛情"的結果是什麼,當你離開他(她)(不管是什麼理由),而且手上已經牽著另一個人時,千萬別說,你還是很懷念以前的一切。那不是安慰,那是昭然若揭的謊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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